抽脂亡 醫生誤殺罪成判囚 6 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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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從來唔做入侵性療程,一來效果唔自然,二來風險高,就算醫生操刀都一樣可以死人,做儀器安全好多。
體重約 250 磅、有「舞壇Lady Gaga」之稱的 32 歲拉丁舞導師李嘉瑩,2014 年 6 月底在尖沙嘴「重生植髮中心」接受抽脂療程期間死亡,負責手術的註冊醫生關孝孜,被控一項誤殺罪,事隔7年後開審,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關誤殺罪成。法官李素蘭今 ( 4 日) 判刑時指,事主將其生命交託給被告,並信任對方的專業,惟被告對待手術的態度隨意,嚴重違反應有的謹慎責任,令事主失望,並對其家人造成嚴重影響及傷痛,最終判囚 6 年。死者家屬表示,不會原諒被告,認為她辜負死者及死者家屬對她專業的信任。
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引述死者家屬指,不會原諒被告,因被告作為醫生,亦認識死者,卻沒有謹慎、盡責保障死者生命安全,辜負死者及死者家屬對其專業的信任。被告行為慘令家屬痛失家人,死者當年才出生不久的女兒更從此失去母親,兩母女天人永隔,小孩再無機會感受母愛,這些傷害均無法彌補。
死者男友依賴綜緩過活 女兒對被告感憤怒
法官早前聽取辯方求情期間,斥被告沒有絲毫內疚及悔意。辯方回應指,被告曾指示她向死者一家表達哀悼。法官今引述死者家人的創傷報告指,案件對死者家屬造成嚴重傷害,死者原與母親一起開設舞蹈學校,生活穩定,惟死者突然離世,嚴重影響死者母親的事業及收入。而死者男友原於舞蹈學校兼職工作及照顧女兒,惟案發後舞蹈學校結業,死者男友須撫養女兒並依賴綜援生活。而死者的女兒於案發時只是嬰孩,最近才得知母親的死因,痛失母親令她感到傷悲及人生不完整。
法官:被告術後即時離開行為惡劣
法官指案件有多個加刑因素,包括沒確保死者呼吸道順暢及提供額外氧氣、沒有觀察死者的維生指數、及公然漠視死者身體情況及監測儀器發出的警告、手術後立即離開,將仍未清醒的死者留給四個未經受訓、原為接待員或美容師助手照顧等。法官又指,監測儀器曾發出警號,惟被告認為是儀器過敏而選擇關掉,而非重新設置並找出響號原因,法庭對此感到十分震驚。法官又認為,被告作為手術室內唯一接受過醫學訓練的醫生,於手術後應等待病人清醒及情況穩定後才離開。雖然被告沒透露術後即時離開的原因,但法官斥其行為非常嚴重及惡劣。
法官又指死者將其生命交託給被告,並信任被告專業,惟被告對待手術的態度隨意,嚴重違反應有的謹慎責任,行為遠低於正常的專業水平,其行為亦令事主失望,並對其家人造成嚴重影響及傷痛,最終判囚 6 年。
法官:一宗死亡個案都嫌多
法官判刑後又表示,辯方指被告曾進行多次整形手術且重沒被投訴,惟辯方未能提供整形外科證書等基本資料以證明其資歷。法官又指,本案顯示規管私人美容中心內進行高風險手術的需要,所幸同類事件的死亡個案不多,但強調「一個死亡(個案)都嫌多」,希望同類事件不再發生。
警方歡迎判刑 呼籲市民小心選擇醫美產品
負責案件的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鄧嘉豪表示,警方歡迎法庭裁決和判刑,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,希望死者得以安息,並呼籲市民選擇醫療美容產品時小心謹慎。他又表示,雖然被告拒絕透露手術後離開的原因,但相信法庭判刑時已作出全面考慮。至於會否有其他人遭檢控,鄧指諮詢律政司意見後,暫時無檢控行動。
被告關孝孜(38 歲),被指於 2014 年 6 月 26 日,作為負責向死者李嘉瑩進行抽脂療程的註冊醫生,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李嘉瑩,違反對死者的謹慎責任,沒有確保療程期間有合資格人士在場施行及監察鎮靜療程,沒有於李鎮靜期間確保她有足夠氧氣、沒有遵守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的「鎮靜程序指引」、以及在抽脂程序後沒向李提供足夠監察及復甦治療等。
案件編號:HCCC200/2018